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章程是否需要變更

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後,公司章程也應當變更原記載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其中第七款明確表明公司章程應當記載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章程是否需要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