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股東不能是一個人?

一、註冊公司股東不能是一個人嗎?

註冊公司股東不能是一個人?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公司法》第六十二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作爲獨立法人,其對外的責任能力取決於公司財產的多少,但註冊資本仍應視爲是對交易相對人的最低擔保,尤其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極易出現資本不足或資本混同問題,爲了保障公司債權人的利益,規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是非常必要的。

《公司法》第五十七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九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二、一人註冊公司要注意哪些事項?

1、須經會計事務所做年度審計報告。

和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相比,一人有限公司因爲沒有股東之間的相互制衡和監督,因此更容易出現個人財產和公司財產相混同的情況。而一人有限公司一旦出現股東個人財產和公司財產相混同的情形,股東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爲了制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財產避免出現混同,一人有限公司必須每年都經過會計事務所的年度審計,然後出具審計報告。

2、不能投資成立子公司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普通有限責任公司相比,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成立獨資子公司,其法人也不可以再投資成立另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3、註冊資金需一次性注入。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金最低要求是10萬元,除此之外,註冊資金還需一次性注入而不能分期補足。

綜上所述,很多人有了投資項目後,可能會找人合夥開設公司或者自己做股東,成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這樣的公司是獨資公司,作爲公司發起人是唯一規定,承擔全部的出資義務和法律責任。這樣的公司相對較少,一般情況是發生在家族經營企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