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破產清算後的房子怎麼辦

房地產公司破產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後,在建或建成的房屋將作爲破產財產進行拍賣,按清償順序對債務進行清償。購房人已取得產權的,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重整後的開發商繼續履行前述義務;未取得產權的,購房人與開發商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就變成普通的債權債務關係,將以普通債權人身份參與破產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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