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組的成員如何產生

清算組成員可以從下列人員或者機構中產生:
(一)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
(二)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
(三)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中具備相關專業知識並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條

清算組的成員如何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