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破產重整

重整是指爲了使面臨破產的企業能夠擺脫困境,重獲經營能力,實現債務的清償能力,由債務人或者債權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的制度。重整是防止企業破產的重要制度,是企業破產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重整需要申請人提出申請,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債務人在不同的階段重整申請人不同:
(1)債務人尚未進入破產程序時,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2)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1/10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在重整期間,經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批准,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債務人的出資人不得請求投資收益分配。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不得向第三人轉讓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但是,經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什麼叫破產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