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清算

公司只有在破產和解散的情況下需要清算,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組,自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