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的要清算:(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四)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