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經營範圍需要什麼

公司變更經營範圍需要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決定規定變更經營範圍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變更經營範圍需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