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中債權人的利益

破產清算中債權人的利益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透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權人破產清算書


申請人(債權人):xxxx

住所地: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被申請人(債務人):xxxx

住所地: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加工承攬關係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認定被申請人欠申請人xx元及利息(自20xx年xx月20日起計至實際清償值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訴訟費xx元,被申請人沒有按照法院判決執行,申請人申請法院對其強制執行,法院於xx年xx月xx日作出裁定:“經窮盡執行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符合終結本次執行的條件。裁定終結本次執行”。

申請人認爲:被申請人作爲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因此,申請人作爲債權人依法向貴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