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清算的順序是

破產公司清算的順序是先成立了清算組,清算組是由人民法院依法組織成立的,負責對公司的財產進行具體的清算,然後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這是自清算組成立十天之內要通知到債權人的,隨後會召開債權人會議,確認破產財產和債權,最後一步纔會撥付相應的破產費用。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股份公司清算的順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