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後設施怎麼辦

嚴格來講,公司法上並沒有公司倒閉的說法。大衆常說的公司倒閉,應當是指的公司資不抵債無法繼續經營,或者經營嚴重虧損,公司股東決定關閉公司等情況。

公司倒閉後設施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公司的設施怎麼處理,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公司已經進入破產程序,那麼這些設施應當由成立的清算組予以管理,並在計入破產財產,透過變賣、拍賣、折價等方式予以處理,並用以償還公司債務
如果公司沒有進入破產程序,直接停止了經營,那這部分財產仍然屬於公司所有,至於如何處置,由股東會、董事會以及總經理等公司管理層根據他們的權限範圍予以處分。

如果沒有得到授權,則其他人不能進行處分,否則擅自處分的情況下,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賠償,甚至有可能構成職務侵佔、盜竊等犯罪而被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