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清算由誰清算?

在這個超強的競爭時代中,總有很多公司不停的掘地而起,也有很多公司不得不面臨破產的風險,一旦公司破產,那麼公司破產清算由誰清算這就是一個很嚴肅也很現實的問題。在處理問題過程中,首先你要有一個處理問題的正規程序,那麼在這裏本站小編就詳細的介紹一下關於公司破產清算的種種問題。

公司破產清算由誰清算?

公司破產清算由誰清算

破產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下,依照破產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清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公司破產清算程序

一、股東會做出解散公司的決議,確定公司破產清算由誰清算。

二、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三、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四、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五、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一旦破產就必須面臨這些現實的問題,處理好公司破產清算由誰清算,如何清算以及它的一些具體程序等問題是至關重要的,根據相關的法律條文和一些具體的案件分析,清算問題可以很好解決,學會用法律來維護自己和公司的合法權益,用正確的眼光來看待和處理相關事宜,破產清算並非難事,只需強大自己豐富自己這方面的知識。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