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管理制度

破產清算管理制度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透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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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2005年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透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規定,國家對從事下列司法鑑定業務的鑑定人和鑑定機構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一)法醫類鑑定;



    (二)物證類鑑定;



    (三)聲像資料鑑定;



    (四)根據訴訟需要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其他應當對鑑定人和鑑定機構實行登記管理的鑑定事項。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有關資訊,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申請發動機故障司法鑑定的材料有什麼,隨着近幾年來,申請訴訟的案件也是日益增多,許多案件中的證據都會經過司法鑑定來確認,如果後期有當事人對司法鑑定的結果不認同時,也可以在時效期內及時向上級部門進行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