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資股東怎麼退出

如何讓未出資的股東,失去股東資格:

未出資股東怎麼退出

一、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定限制瑕疵出資股東權利的條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六條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二、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定“股東失權”條款

所謂“股東失權”是指公司對於怠於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內繳納出資,逾期仍不繳納的即喪失其股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