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增值稅徵收範圍是什麼

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其中包含特殊項目和特殊行爲:

企業增值稅徵收範圍是什麼

一:特殊項目

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貨物期貨交VAT,在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

3、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業務;

4、寄售業銷售委託人寄售物品的業務;

5、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的業務。

二、特殊行爲-視同銷售:以下八種行爲在增值稅法中被視同爲銷售貨物,均要徵收增值稅。

1、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2、代他人銷售貨物;

3、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爲對其他單位的投資;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