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個稅怎麼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可在申報納稅時按規定標準予以稅前扣除。具體來講是指:

新的個稅怎麼扣除

(1)子女教育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2)繼續教育屬於學歷(學位)教育的,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屬於職業資格教育的,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住房貸款利息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4)住房租金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不同,分別按1500元、1100元、800元三個標準定額扣除。

(5)大病醫療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6)贍養老人是指被贍養人是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贍養人爲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贍養人爲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