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與《營業執照》的區別有哪些

常見的營業執照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兩種。前者是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合法憑證,有限公司即屬此類;後者是合法經營權的憑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核發該種執照。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爲: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金、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爲: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爲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髮營業執照。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與《營業執照》的區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