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夥企業註冊流程

基金合夥企業註冊流程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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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如何註冊

合夥公司註冊相關流程及需提供的資料如下:
1、準備幾個預先準備好的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1)填寫《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
(2)填寫《投資人授權委託意見》。
2、名稱覈准後,領取《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準備註冊公司。
(1)合夥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合夥人認繳實繳確認書;
(3)合夥協議(合夥企業章程);
(4)全體合夥人名錄及出資情況;
(5)委託代理人委託書;
(6)執行事務合夥人委託書。
3、拿到營業執照,刻該合夥企業公章。
4、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
(1)有效的營業執照;
(2)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4)公章。
5、拿到組織機構代碼證,申領稅務登記證。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企業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財務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5)公司或企業章程原件及複印件;
(6)房產證明或租賃協議複印件;
(7)印章。
6、公司去相關銀行設立基本戶。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透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