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加盟店解除合同

藥店加盟店解除合同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爲,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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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解除加盟店合同

合同的解除包括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合同法》當事人可以在簽訂合同時,約定一方在特定的情形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當約定的條件滿足時,享有解除權的一方,即可以透過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權利義務即告終止。在雙方未約定解除條件的情況下,當具備下列法定解除的條件時,一方也可以依法單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