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獨資公司可以設立執行董事。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可以適用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