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60歲的工傷怎麼算

滿六十週歲之後,員工不能認定爲工傷,但是僱傭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滿六十週歲之後,員工不能認定爲工傷,但是僱傭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超過60歲的工傷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