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致殘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傷沒有致殘的賠償標準。

工傷致殘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1、醫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也要支付。

3、康復費用;

4、輔助器具費;

5、護理費;

6、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應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致殘的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根據傷殘等級確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傷殘津貼:主要涉及的是1-6級傷殘的工傷員工享受,由社保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傷殘5至10級,如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中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