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增改後工程款專票稅率是多少?

納稅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由於納稅主體具有繁雜性,故需要繳納的稅種也是紛繁多樣的。隨着社會生活的變化,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規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所以立法機關會對法規做適當的調整。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營增改後工程款專票稅率的相關資訊。

營增改後工程款專票稅率是多少?

一、營增改後工程款專票稅率是多少

營增改後工程款增值稅發票。其中,一般計稅方法,開具稅率爲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選擇簡易辦法計稅,則只能開具“徵收率”爲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爲,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爲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爲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爲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爲,稅率爲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爲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相關規定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爲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採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爲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爲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照2%的預徵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注: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爲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雖然我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導致各納稅主體需要繳納的稅額存在很大的差異,但各地的同種稅額對於同一生活水平上的人來說卻具有一致性。在納稅主體納稅後,相關機關會開具納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