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出售個稅

繼承房產出售個稅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繼承房產出售要交稅嗎

根據國稅發〔2005〕172號文,繼承的房產以其發生繼承行爲前的購房時間來確定,所以該房產以當時房改時取得的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


  根據財稅字[1999]27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夫妻雙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若您名下再無其他住房,那麼現在將住房出售,則享受個人所得稅的免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