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條例細則

個人所得稅條例細則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爲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爲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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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條例實施細則體內容有哪些?

常用的個稅計算公式是個稅=應納稅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額=工資總額-社保個人繳交額-住房公積金個人繳交額-免徵額。
下面分步說明,並舉實例以便大家更好理解。
工資總額: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一般是一個月)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
個人社保繳交額、住房公積金個人繳交額即爲員工當月應繳交的社保、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總額,由企業代繳代扣。
免徵額:根據2011年9月1日以後開始實施的個稅法規定免徵額爲3500元,
國家規定的應納稅額與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的關係如圖所示。
舉實例以便大家更好理解:
假設員工工資總額爲10000元,社保個人繳交額爲1000元,住房公積金個人繳交額爲500元。
則其應納稅額爲10000-1000-500-3500=5000元,則參考圖示,適用稅率爲20%,速算扣除數爲555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爲5000*20%-555=4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