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環境污染事故及突發性污染事故處置程序是怎樣的?

一般環境污染事故及突發性污染事故處置程序是怎樣的?

隨着工業進程的高速發展,環境問題也愈發明顯,我們看見的總是那個被霧霾裝飾的天空,環境污染早已變成家常便飯。環境污染的程度之深是我們所不能想象的。本站將在本文爲您介紹一般污染事故及突發性污染事故處置程序。

一、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一般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羣體性影響的;

3、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二、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接事故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快速出擊

接報後,我局應急領導小組指令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立即召集所有組成人員,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

3、如果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前,公安、消防等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在迅速通知相關部門的同時,應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防止污染擴散,根據現場勘察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範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 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後,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事故、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範圍、影響程度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確定現場監測布點、攝像、拍照等取證工作。

5、情況上報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

6、 污染處置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根據局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積極參考各方意見,對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危害。

7、 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佈

根據現場污染情況和現場調查,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由我局及時通報縣政府,作出是否發佈警報決定。同時,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要及時進行事故處理分析,向資訊發佈及聯絡組通報情況,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由資訊發佈及聯絡組對新聞媒體發佈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蹤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擴散強度、速度和影響範圍,每12小時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報警解除。

9、調查取證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協同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10、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並存檔。

透過閱讀本文,相信大家對此一般污染及處置程序都有了一定的瞭解。從上文可以看出,一般環境污染事故傷亡人數較少,但仍舊造成一定的影響。而第二點也詳細的介紹了污染事故突發時的一些處置程序。如果您對此還有保留疑惑,可詢問諮詢關於污染事故處置程序的肇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