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事故分級有哪些?怎麼斷定環境污染事故的等級

環境污染事故分級有哪些?怎麼斷定環境污染事故的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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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是分等級的,也就是根據造成的污染程度進行分級的。法律一般對分級分爲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和一般環境污染事件等等,根據不同的環境污染事故等級可以採取不同的補償措施。本站小編將爲大家講解環境污染事故分級的問題,詳情請閱讀下文。

1、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羣衆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或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爲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範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羣衆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國(界)的環境污染事件。

2、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羣衆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1)發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傷)1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羣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透過對上文的閱讀,我們可以知道,環境污染事故可以根據不同的程度可以分爲一般環境污染事故,較大環境污染事故以及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這些都是在法律上明文規定的。在進行具體的劃分的時候,需要按照劃分的標準來進行環境事故的劃分,關於環境污染事故分級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這裏,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長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