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污染環境罪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個人或企業對廢棄物亂排亂放造成環境嚴重污染,輕則涉嫌污染環境罪被追究法律責任,重則犯下污染環境罪判以有期徒刑,但是涉嫌污染環境罪的情況也非同小可,所以透過瞭解污染環境罪的相關法律知識對防止涉嫌污染環境罪有很大的幫助,接下來本文會用相關法律法規爲您說明污染環境罪的認定及其後果,請您往下閱讀。

涉嫌污染環境罪會有什麼後果?

一、污染環境罪的認定

區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與環境監管失職罪

兩罪同屬結果犯的範疇,都是由於其行爲造成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嚴重後果的發生,且主觀上都含有過失的罪過形式,個別情況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態,但主要是間接故意。兩罪的主要區別是:

1、客體不同。本罪客體是國家環境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屬於破壞環境資料的犯罪。而後罪侵犯的客體則爲國家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動,屬於瀆職犯罪。

2、客觀方面不同。本罪表現爲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而環境監管失職罪表現爲環境保護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嚴重不負責任,從而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這種嚴重不負責任主要體現爲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不盡職責的行爲。

3、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對自然人作爲本罪的主體沒有限制條件,而後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負責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單位不構成該罪主體。

二、涉嫌污染環境罪會有什麼後果

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而被刑事拘留的,會有什麼結果要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情況及法院審理情況來分析。

1、如果經偵查,所取得的證據不足於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就會由公安機關撤銷刑事立案,或由法院判決罪名不成立,而予以釋放。

2、如果經偵查,構成污染環境罪的,則可由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涉嫌污染環境罪會被法律追究刑責,一旦被刑事拘留,經由公安機關查明情況會結合法院審查結果進行判決,如果罪名成立則會根據法規接受判處,如果證據不足以構成罪名成立則可撤銷刑事立案。以上便是本文對污染環境罪相關內容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遇到其他法律問題,可上本站諮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