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判決書

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判決書

關於環境污染的糾紛如今是比較常見的,在生活逐漸安逸下來後,人們開始注重在發展過程中造成的污染問題。保護環境不管是對整個地球,還是我們個人,都具有巨大的好處,好的環境是能夠影響人的心情的,對於身心健康有着巨大作用,而環境受到污染的話,不僅是對心情有影響了,對於經濟收益、社會發展都有很大影響。實踐當中因環境污染造成他人利益損失的,因此產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受理並作出判決,下面,是對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判決書的簡單介紹。

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判決書

判決書,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決書的製作,在形式上應當具備規範性、創新性、公開性、法律性和準確性的特點。對於環境糾紛案件,法院做出的判決書屬於民事判決書,格式如下:

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文書格式的要求,此判決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組成。

首部

⒈標題

分兩行書寫,第一行寫法院名稱,第二行寫文書種類,即“民事判決書”。

⒉編號

在標題右下方寫編號,表述爲“[年度]×民初字第××號”。如系經濟糾紛案件,案件性質代字爲“經”字。

⒊訴訟參加人及其基本情況

①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訴訟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訴訟的,應寫明單位的全稱和所在地址;然後另起一行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提起反訴的,在判決書中還應表明各自當事人在反訴中的稱謂,如“原告”、“被告”。當事人有訴訟代理人的,應寫明是何種訴訟代理人,應具體寫明其稱謂: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託代理人,然後寫明其姓名等基本情況。

②被告:除稱謂爲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況寫法同原告相同。

③第三人:寫明其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⒋案件由來和審理經過

應表述爲:“……一案,本院於×年×月×日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到庭參加訴訟。本案已審理終結。”

正文

事實部分首先寫明當事人的請求和爭議的事實與理由,然後另起一行寫明法院認定的事實和證據。

當事人雙方爭議的事實、理由及各自訴訟請求。即原告具體要求解決什麼爭議的問題,如何解決及其事實和理由;被告對原告訴訟請求所持的態度,陳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以表明雙方起訴或答辯各自所持的態度或依據。

關於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判決書的介紹就到這裏,需要注意的是,當我們的利益收到侵害的,不管是他人污染環境的行爲還是其他,都可以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更多諮詢可登陸本站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