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網絡金融詐騙團伙應該怎麼舉報

多數網絡金融詐騙的受害者都是因爲本身對我國的金融以及網絡詐騙方面的瞭解非常欠缺,因爲了解和熟知我國相關法律知識的普通民衆,時時刻刻都能夠保持一顆非常警惕的心態,甚至爲了避免他人上當受騙,發現了類似行爲以後甚至還會主動的舉報。小編也希望借這篇發現網絡金融詐騙團伙應該怎麼舉報的文章以後,全民都能夠學會打擊網絡金融詐騙。

發現網絡金融詐騙團伙應該怎麼舉報

一、發現網絡金融詐騙團伙應該怎麼舉報?

1、遭遇網絡詐騙,建議到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站舉報詐騙行爲或者撥打110及到當地派出所報警,對方的行爲涉嫌詐騙罪;

2、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站連結://。

二、網絡金融詐騙的表現形式

1、“天天分紅”受騙者衆多

“天天分紅”是時下最爲流行的理財詐騙模式之一,興起於2011年。平臺號稱用戶只需要投入少量的錢,就能讓資金在數十天內翻2-3倍,並且每天發放“收益”。

當用戶投入一定的資金後,最初幾天都會按期發放“收益”,用戶如果不再追加投資,平臺就會立即讓其帳戶密碼失效,無法獲取本金。當用戶看到有利可圖,選擇追加投資,這時平臺會按期發放幾天“收益”,等待更大筆的投資追加,如果沒有追加,也會很快讓其帳戶密碼失效,無法獲取本金。

天天分紅”是堂而皇之的行騙,且可以透過百度等各種平臺進行公開推廣,所以受害人羣龐大。因此大公司在某種程度上扮演了“天天分紅”的詐騙推手。“我向某搜尋網站舉報這種詐騙行爲之後,他們在接下來幾天會將這類廣告撤掉,但不出幾天,廣告又會重新上線。”

2、銀行理財產品漏洞被利用

大量工行、招行和農行等用戶紛紛在網上反饋收到短信提示,稱自己的銀行卡在網上購買了某款理財產品被扣除了大筆資金,並告知“如果不是您本人操作,請與我們聯繫。”當網友去atm機查詢時發現,自己的銀行卡餘額竟然真的少了短信中告知的相同金額。

這時,如果真的就給對方打電話要求退款,你就正好走進了對方預先設好的圈套。對方會以退款需要確認是你本人操作爲由,拿到你的短信驗證碼,並順利將你的銀行帳戶餘額轉走。

實際上,在得知餘額莫名減少之後,如果用戶透過去銀行櫃檯查詢就可以發現,自己的資金並沒有丟失,只是從銀行活期被轉爲定期理財產品,因而在atm機上無法檢視。

原來,詐騙人員透過拖庫與撞庫、公共wifi、atm機針孔攝像頭、電腦木馬等途徑獲取的用戶銀行卡帳戶和密碼後,順利登陸帳戶,但由於沒有手機驗證碼無法進行轉賬,因而想到利用銀行卡內將活期理財轉爲定期無需短信驗證碼這一特點,順利將餘額由活期轉爲定期,然後詐騙用戶說出短信驗證碼,盜走資金。

3、p2p平臺頻現虛假投資標的

p2p網貸眼下正發展火熱,截至今年10月,已進入成交規模萬億元時代。然而,許多p2p平臺也藉此爲目的,圈走了大量錢財。

很多平臺打着“高息”、“保本”、“短期標”等旗號發佈大量虛假標的,吸引普通投資者,資金到賬後便攜款“跑路”,出現平臺突然無法登陸、創始人消失或辦公地點虛假等情況。

爲了能在短時間內詐騙到大量資金,有平臺在開業前聲稱要連續舉辦數天的優惠活動,等到開業後投資者蜂擁而至,然而平臺很快就無法開啟,甚至上午開業下午就“跑路”。

網絡詐騙其實也是屬於詐騙罪,金額達到三千元以上即涉嫌詐騙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如果時間和條件都允許的話,小編個人覺得到當地的公安機關直接當面舉報是最省事的。而且公安機關是非常注重對舉報人的保護程度的,並且對那些敢於揭發違法亂紀行爲的熱心公民,有些公安機關還會透過某些特定的方式進行獎勵,因爲這種敢於揭發犯罪的心態是非常值得鼓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