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網絡詐騙犯怎麼判刑

犯罪分子實施詐騙的平臺和手段可以說是五花八門的。不過現在隨着網絡已經逐步滲入到人們的生活當中,很多犯罪分子都認爲利用網絡實施詐騙,投資小、傳播速度快,回報率大,所以網絡詐騙還是比較猖獗的。小編在下面爲大家整理的法律常識是,在我國網絡詐騙犯怎麼判刑?

在我國網絡詐騙犯怎麼判刑

一、在我國網絡詐騙犯怎麼判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萬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髙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透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二、網絡詐騙

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增強自我意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現在很多網頁掛馬都爲廣告方式使網友中毒,所以不要貪速度,很容易就一不小心點錯。爲電腦安裝強有力的殺毒軟件和防火牆。定時更新,提防黑客侵入。

網絡詐騙,按詐騙罪進行處罰。

在我國刑法第266條當中規定如果詐騙數額在3000元到1萬元之間的話,屬於數額較大,刑法對於數額較大的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網絡詐騙判刑兩年就是以此爲依據的,如果網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機關抓獲以後,能將所獲得的非法收入全部都如數上交的話,也有可能會減輕處罰的。

我國對於詐騙按照數額較大,數額特別巨大等三種情況進行劃分。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情況的話,人民法院有可能對犯罪嫌疑人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並且需要沒收財產或者處以相應的罰金。網絡既然已經深入到了我們的生活當中,但是大家在使用網絡的時候,千萬要注意防範網絡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