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怎麼算是網絡詐騙?

網絡作爲一種新型的工具,在方便我們日常生活的時候,也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有機可乘的渠道。現在網絡上就出現了很多網民在網上被騙取財物的現象,國家對於這種非法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爲定性爲網絡詐騙行爲,並且在法律上進行了定罪量刑。那麼,在我國怎麼算是網絡詐騙?

在我國怎麼算是網絡詐騙?

一、在我國怎麼算是網絡詐騙?

網絡詐騙金額不論多少,都構成詐騙。網絡詐騙金額3000元構成詐騙罪;小於3000元的治安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透過,現予公佈,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爲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對於社會上的網絡詐騙行爲,我們國家透過立法的手段對網絡詐騙進行了定罪量刑,希望透過法律的手段打擊網絡詐騙行爲。那麼,我們的網民就應該知道在我國怎麼算是網絡詐騙,只有這樣我們在遇到具體的網絡詐騙行爲時,我們才能夠提高自己的防範意識,並且報告給法律機關對這種行爲進行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