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交付標的物合同怎麼規定

分批交付標的物合同的規定

分批交付標的物合同怎麼規定

出賣人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批標的物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解除。

出賣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標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今後其他各批標的物的交付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以及今後其他各批標的物解除。

買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標的物解除,該批標的物與其他各批標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經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標的物解除。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1,分批交貨合:限制買受人的法定解除權

2,分期付款買賣合同:1/5(要求支付全部價款/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使用費)

有權:不動產依登記,動產依約定,無約定從交付

訴訟時效依相應履行日期分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