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要件法條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行爲能力。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個要件。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成立的必須具備的條件:
第一,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
第二,訂約當事人對主要條款成全中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誌在於,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合同成立的要件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