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合同成立應當具備以下要件: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