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協議怎麼寫

註冊公司協議通常是指公司設立協議,是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發起人訂立的關於公司設立事項的協議,其性質屬於合夥協議。公司設立協議主要解決設立人的出資問題,所以關於設立人的出資數額、方式、時間的條款必然是設立協議的重點。基本的內容,可以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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