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總公司下分公司之間能否籤合同

同一總公司下分公司之間能否籤合同要根據情況而定。一般只有經過工商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的分公司纔有合法經營權,對外可以以自己名義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相關的商事活動。沒有營業的執照的分公司不能簽訂合同。

同一總公司下分公司之間能否籤合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十條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夥組織;(2)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夥型聯營企業;(3)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4)經民政部門覈准登記領取社會團體登記證的社會團體;(5)法人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6)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7)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8)經覈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9)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