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起訴借款合同不成立嗎
如果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那麼就不能起訴,反正就是可以起訴的。
借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1、具備合格的借款人和貸款人;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就借款合同的主要事項達成一致,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生效的要件是: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4、滿足當事人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生效條件。
二、借款合同無效的情形
無效借貸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須返還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還將被收繳。
在下列情形下,個人之間的民間借款合同無效:
1、借貸一方或雙方的主體不合格;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借貸合同,並且損害了國家利益的;
3、借貸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如借款給別人去賭博或販毒的;如果貸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動而提供借款的,該借款合同無效,雙方還將受民事制裁;
5、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因此在實際生活中,借款合同需要滿足對應的合同成立要件,否則的話合同就是不成立的,如果發現有合同不成立的情況後,雙方可以採用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能達到一致,那麼就可以透過起訴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