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是無償合同嗎?

一、買賣合同是無償合同嗎?

買賣合同是無償合同嗎?

買賣合同不是無償合同,無償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給予某種利益,對方取得該利益時不支付任何代價的合同。

無償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實踐中主要有贈與合同、無償借用合同、無償保管合同

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當事人應盡的注意義務與責任不同。有償合同的債務人應盡較高的注意義務,其責任較重,應對故意和一切過失負責;而無償合同的債務人則負較輕的注意義務,僅對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

2.對締約人的要求不同。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否則要經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對純獲利益的無償合同,限制民事行爲人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獨立訂立合同。

3.可否行使撤銷權不同。如債務人將其財產無償轉讓給第三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請求撤銷該無償行爲。如債務人將其財產有償轉讓給第三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只有在其轉讓價值明顯不合理且受讓人故意時,債權人方可請求撤銷該行爲。

4.有無返還義務不同。如果無處分權人透過有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該財產的,原則上對於原物所有人不負返還義務;若透過無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原物存在時,第三人負有返還原物的義務。

三、什麼是有償合同?

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原則上應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特點爲當事人雙方均有給付義務;當事人雙方所爲的給付具有財產內容。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必須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買賣、租賃、保險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點在於:當事人雙方均有給付義務;當事人雙方所爲的給付具有財產內容。

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既是諾成合同又是有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必須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

綜上所述,就無償合同字面上來說就不會包括了買賣合同,對於買賣合同是針對當事人雙方都有給付義務的一種有償合同,合同一方的當事人依法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所以就必須要向對方償付相應的代價,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