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定合同和簽訂合同有什麼區別

一、簽定合同和簽訂合同有什麼區別

簽定合同和簽訂合同有什麼區別

“簽訂”的“訂”是經過商討而立下的意思。而“簽定”的“定”的許多義項中,相關的義項也有“商定”意即透過協商使之確定。簽訂是一種過程,是一系列行爲的綜合,而簽定是一種結果,是一系列行爲後產生的狀態。

"訂"和"定"只能說從許多人的使用習慣上來說,很多地方通用,但從法律角度嚴謹來說,應該用“簽訂”合同,而根本就沒有“簽定”這個詞,最多隻能將兩個字拆開理解,即透過簽署合同而確定了某件事情。但從法律用語上說,應該寫簽訂,而不應該寫成簽定。法律用語比較嚴謹,不應該亂用替代詞,而讓妄生歧義。因此,是簽訂合同,而非簽定合同。

二、現代漢語詞典

《現代漢語詞典》中也收錄了“簽訂”一詞,註釋爲“訂立條約或合同並簽字”,而沒有收錄“簽定”。從詞的結構來說,“簽訂”是並列結構,是一個詞,而“簽定”是動補結構,是一個短語,除了有“簽訂”的意思外,還指簽訂的條約或合同是確定不變的。也有人認爲這是一組異形詞,二者等義,但推薦使用“簽訂”。

總的說來,“簽訂”的“訂”是經過商討而立下的意思。而“簽定”的“定”的許多義項中,相關的義項也有“商定”意即透過協商使之確定。從它們的含義可以看出,對於合同或者條約來說,似乎用“簽訂”或“簽定”都是合適的,而且是“籤”即簽署——簽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樣。所以,兩者的選用似乎就是習慣和規範用法的問題了。

從字面講,簽訂是一種過程,是一系列行爲的綜合,是動態的表述,就是合同從醞釀到談判,再到雙方簽字合同成立。而簽定是一種結果,是一系列行爲後產生的狀態,是一種靜態的表述,就是合同已經經過簽訂行爲達到了雙方希望的結果,合同不但已經成立而且大部分情況下已經生效,對雙方已經設定了合同的權利義務。

三、定金和訂金

而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是有嚴格區別的:一般合同會約定合同在支付定金後生效,甲方支付定金給乙方後,雙方就必須按合同履行各自義務,乙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範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爲預付款,即使認定爲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大家透過以上小編整理的內容,可以清晰的瞭解到  簽定合同和簽訂合同    這兩個詞語的區別,習慣用語上兩者並無一二,但在法律上最好使用簽訂合同更合乎規範。所以大家在以後對待法律相關事物上,一定要準確的使用相關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