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附條件合同是用於約束合同的,而附條件合同生效的條件則是用於約束附條件合同的,我們知道,合同要生效需要有一定的條件。那麼附條件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必要條件是什麼?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爲您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附條件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一、附條件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八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民事法律行爲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所謂附條件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的是否成就來作爲合同的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根據。

二、附條件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是什麼

合同生效,則指具備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內容產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合同成立時具備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時間是一致的。一般認爲,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是: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行爲能力。這實質上是法律對合同主體資格作出的一種規定。主體不合格,所訂立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合同主體,無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兩類。非自然人作爲合同主體,主要的行爲能力。自然人作爲合同主體,其合同行爲能力的有無,應根據其民事行爲能力的狀況來確定。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個要件。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當事人在締約過程所作的要約和承諾都是自己獨立且真實意志的表現。在正常情況下,行爲人的意志,就是與其外在的表現相符的。但是,由於某些主觀上或客觀上,也可能發生兩者不相符的情形。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合同生產要件中最爲重要的一個。合同欠缺合法性,沒有補救的餘地,只能歸於完全地效。合同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內容兩個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內容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裏所說的“法律”,既包括現行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中的強制性也包括國家政策的禁止性規定和命令性規定。

從上述介紹中我們不看看出,附條件合同生效的條件除了需要滿足一般合同的成立條件之外,還需要根據合同簽訂雙方的具體約定來看,只要達到合同中約定的條件,即可生效。而作爲合同中約定的雙方,也需要根據合同的約定來執行相關的義務。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雅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