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是什麼?

對於商標很多人非常熟悉,在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很多品牌的商標,主要作用就是一個品牌的象徵,對於商品來說非常重要,但是有時候會有很多商家侵權使用其他的商標,這是嚴重的侵權行爲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商標許可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商標許可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是什麼?

一、商標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

根據我國《民法典》,《商標法》等法律的規定,商標合同糾紛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爭議,其解決方式可以採用調解、仲裁或訴訟的方式。這三種解決商標合同糾紛的方式各有其特點,所以,合同當事人在選擇適用什麼方式解決糾紛之前,必須先要明確這三種方式各自的要求、程序和法律效力

商標合同糾紛要提交仲裁機構解決,合同當事人必須在商標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在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

商標合同糾紛的調解可以分爲民間調解、仲裁調解和訴訟調解三種,分別在當事人將合同糾紛提交仲裁或提起訴訟前、合同糾紛由仲裁機構仲裁過程中或合同糾紛由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發生。狹義的商標合同糾紛的調解僅指民間調解。民間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但仲裁調解達成的協議或訴訟調解達成協議在依法制作法律文書生效後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入必須履行協議內容。

商標合同糾紛的調解沒有法定舶程序,但商標合同糾紛的仲裁或訴訟則必須嚴格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否則屬於在程序上的不合法。

商標合同糾紛由仲裁機構仲裁後作出的裁決,一裁終裁,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自覺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有關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商標合同糾紛由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後,作出民事判決書,當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上訴,實行二審終審。生效的民事裁判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應一方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採取措施,強制當事人履行裁判的內容。

二、 商標合同糾紛的種類

商標權轉讓合同糾紛是指商標所有人與受讓人就商標權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是指商標所有人與被許可人就商標的許可使用所訂立的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包括獨佔使用許可合同、排他使用許可合同、普通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代理合同糾紛是指商標所有人與商標代理人就辦理商標註冊申請及其他有關商標事宜所訂立的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很多時候比較出名的品牌商標是公司企業多年來辛苦得來的,如果侵權就是對於企業利益的嚴重損害,使用他人商標就要進行簽訂商標合同來進行利益共享,出現糾紛就要依法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