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出版社出版合同和誰簽訂?

一、教材出版社出版合同和誰簽訂?

教材出版社出版合同和誰簽訂?

教材出版社出版合同和出版社簽訂的,設立出版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出版單位的名稱、章程;

(二)有符合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

(三)有確定的業務範圍;

(四)有30萬元以上的註冊資本和固定的工作場所;

(五)有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符合國家規定的資格條件的編輯出版專業人員;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出版作者合同涉及的法律問題有哪些?

1、圖書出版合同中出版者取得出版權的效力

修改後的著作權法第三十條規定:“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專有出版權,是指出版社與著作權人簽訂圖書出版合同後,著作權人將該作品的出版權許可該出版社獨家使用的權利。專有出版權是與非專有出版權相對的法律概念。

一般而言,非專有出版權是指被許可使用人有權以某種特定方式使用該作品,但無權排除其他人以同樣方式使用該作品的權利,著作權人可以同時授予多人以某種特定方式使用該作品,而且著作權人本人也可進行這種使用,對於使用者來說,著作權人許可他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該作品,既不構成侵權,也不構成違約。即使有第三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以同樣的方式使用該作品,原使用人也沒有資格提起或參加侵權訴訟。

2、圖書出版合同的期限及其法律效力

圖書出版合同的有效期是圖書出版合同的主要條款之一。修改後的著作權法取消了期限的限制,這意味着可以由合同雙方自行約定期限。圖書出版合同的期限一般從合同成立時起算,至約定的期限終了時止。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成立,如果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後一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間爲準。如果合同明確規定終止期限的具體日期,則該日即合同期限終止日,如果合同未明確規定終止期限的具體日期,而以日、月、年爲單位計算期限,開始的當天不算入,從下一天開始計算。

圖書出版合同的期限即是合同發生效力的期限,出版社在圖書出版合同規定期限之外出版該作品的行爲沒有法定的依據,並會引起相應的法律後果。

在當代社會,有很多的一些文字方面的東西是需要和出版社來進行簽訂合同的,當然出版合同的話,有效期限是圖書合同當中必須要進行約定的主要條款,而且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有諸多的注意事項,比如說要明確的規定應當適用哪種方式來進行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