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1、《民法典》中合同履行期限不是必須寫的,主要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合同是由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合同內容一般包括合同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2、根據民法典規定,合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