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收尾管理程序是怎樣的?合同收尾的定義是什麼?

合同收尾在建築工程中是很常見的,合同收尾就是完成了合同中規定需要履行的義務之後進行合同的一個收尾工作。比如說在某些買賣合同中可能會約定供貨方給需求方提供了原材料之後,合同可能會在需求方將工程結束之後才進行終止,這時候雙方就需要雙方進行一個合同收尾工作,那麼這樣的合同收尾管理程序有哪些規定呢?

合同收尾管理程序是怎樣的?合同收尾的定義是什麼?

一、合同收尾管理程序

(一)項目經理應全面負責項目竣工收尾工作,組織編制項目竣工計劃,報分(二級)公司技術質量處審批後按期完成。

竣工計劃包括:

1、竣工項目名稱;

2、竣工項目收尾具體內容;

3、竣工項目質量要求;

4、竣工項目進度計劃安排;

5、竣工項目檔案檔案資料整理要求。

(二)項目完成後,各項目部應報分(二級)公司技術質量處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向建設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驗收前與建設單位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並明確質量保修範圍、期限、責任和費用的承擔情況。

(三)項目竣工驗收後,項目部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向建設單位提交項目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經雙方確認按規定進行竣工結算;拿到項目竣工決算書並交給上海公司財務處。

(四)項目部應根據合同和有關規定編制回訪保修工作計劃和保修制度,報分(二級)公司技術質量處審批後按計劃進行回訪,並做好顧客滿意度調查表報分公司技術質量處。

項目經理組織編制組織編制項目竣工計劃

項目完成後報分(二級)公司組織檢查驗收

向建設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

向建設方提交項目竣工結算報告,按規定進行項目決算,項目決算書交上海公司財務處

編制回訪保修計劃和制度,按計劃進行回訪並做好顧客滿意度調查表交分公司技術質量處

二、 合同收尾的定義

合同收尾是把項目上的每個合同都了結,包括工作完成、產品驗收和移交、價款結算和爭議解決等。行政收尾是指對項目工作進行全面、系統和深入的回顧,進行完工後評價,考察“如果有機會重新做該項目可以如何改進”,把有關經驗教訓提煉出來並形成文檔,並使它成爲“組織過程資產”的一部分。

合同收尾過程支援項目收尾過程,因爲兩者都涉及驗證所有工作和可交付成果是否可以接受的工作。合同收尾過程也包括諸如對記錄進行更新以反映最終結果,將更新後的記錄進行歸檔供將來項目使用的管理活動。合同收尾考慮了項目或項目階段適用的每項合同。

在多階段項目中,合同條款可能僅適用於項目的某個特定階段。在這些情況下,合同收尾過程只對該項目階段適用的合同進行收尾。在合同收尾後,未解決的爭議可能需進入訴訟程序。合同條款和條件可規定合同收尾的具體程序。

合同提前終止是合同收尾的一項特例,可因雙方的協商一致產生或因一方違約產生。雙方在提前終止情況下的責任和權利在合同的終止條款中規定。依據這些合同條款和條件,買方可有權隨時有因或無因終止整個合同或部分項目。但是,基於這些合同條款和條件,買方可能需要就此對賣方的準備工作進行賠償,並就與被終止部分相關的已經完成和被驗收的工作支付報酬。

對於合同收尾,也就是說在項目上每個合同規定的程序都進行交接,比如說工作完成,產品驗收,價格結算等等,都需要進行收尾的工作,如果發生了合同提前終止的情況就可能是因爲某一方違約而發生的,這時候就不需要再進行合同收尾,而只需要,進行違約責任的劃分就可以了,以上就是合同收尾管理程序的有關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