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編內容是什麼?

簽訂合同是每個人都比較熟悉的,因爲在生活中我們簽訂合同的場合是非常多的,在銀行辦理業務或者在公司入職的時候都會簽訂合同來確保自己的利益,確保自己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失,那《民法典》合同編內容是什麼?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民法典合同編內容是什麼?

民法典合同編內容是什麼?

第三編 合同

第一分編 通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第四百六十三條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係。

第四百六十四條規定,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字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字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字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規定,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規定,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