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主要內容包括哪七編?

一、民法典主要內容包括哪七編?

民法典主要內容包括哪七編?

民法典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物權、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繼承和侵版權責任權等七編,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二、公民民事權利內容

1、根據民事權利是否以財產利益爲內容,民事權利可分爲財產權和人身權。財產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爲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財產權既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

人身權,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2、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爲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支配權,是指主體對權利客體可直接加以支配並享受其利益的權利。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都屬於支配權。

請求權,是指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或不爲一定行爲的權利。

抗辯權,廣義上是指抗辯請求權或否認他人的權利主張的權利,有的稱爲異議權;狹義上是指對抗請求權的權利。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權利。

3、根據民事權利的效力範圍,民事權利可分爲絕對權和相對權。

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是指其效力及於一切人,即義務人爲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權利。物權、知識產權、人身權都爲絕對權。

相對權,又稱對人權,是指其效力及於特定人的權利,即義務人爲特定人的權利。債權爲典型的相對權。

4、根據兩項相互關聯的權利之間的關係,民事權利可分爲主權利與從權利。

主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不依賴另一權利可獨立存在的權利。

從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權利制約的權利。

5、根據相互間是否有派生關係,民事權利可分爲原權利與救濟權。

原權利爲基礎權利,是權利性民事法律關係中的權利。

救濟權是由原權派生的,爲在原權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現實危險而發生的權利,是保護性法律關係中的權利。

6、根據權利有無移轉性,民事權利可分爲專屬權與非專屬權。

專屬權,是指無移轉性,權利人一般不能轉讓,也不能依繼承程序轉移的權利。人身權就屬於專屬權。

非專屬權,是指具有轉移性,權利人可以轉讓,也可依繼承程序移轉的權利。財產權多爲非專屬權。

在司法實踐中,雖然民法典並不是專門發佈的施行的法律規定,但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上,應當根據不同的法律範圍來進行適用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對根據不同的涉案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