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蓋章沒有簽字是否影響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有蓋章沒有簽字是否影響合同的效力?

合同有蓋章沒有簽字是否影響合同的效力

合同有蓋章沒有簽字,並不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一般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三、籤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稱應爲全稱,並應與其在國家機關登記的名稱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證照與合同標註一致;

(2)合同簽章應由具備對外簽署合同的主體簽章,內部機構、項目部、公司內部人員不具有簽署合同的主體資格;要加強對項目部印章及各種用印的管理,嚴格按照確定的權限審批用印;

(3)要注意審查擬籤合同各份是否爲同一文字,有無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簽署合同時應避免無空白未填項,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寫的應劃“/”或標註“空白”字樣;

(5)如有修改,修改處,簽約主體是單位的應由單位蓋章、簽約主體是個人的應該由其捺印;

(6)個人簽名原則上應當面簽署,單位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頁除署名處蓋章外還應加蓋騎縫章;

(8)對合同簽署人應審查其身份證件及授權委託書並收存;

(9)合同簽署時間、簽署地點應填寫完整;

由此可見,在籤合同的時候,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蓋章或者按指印都是可以的,關鍵在於合同的內容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籤合同的當事人需要具有民事行爲能力,且同時滿足其他條件,合同就具有相應的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是必須要依合同約定履行應盡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