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合同上簽字需要擔責任嗎?

一、採購合同上簽字需要擔責任嗎

採購合同上簽字需要擔責任嗎?

在採購合同上簽字,採購合同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承擔履行合同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十條【嚴格履行與誠實信用】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二、如何區分違約責任與締約過失責任

1、產生的前提不同

締約過失責任是基於合同不成立、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而產生的民事責任,違反的是合同前義務,是法定義務。

而違約責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產生的民事責任,違反的是合同義務,是約定義務。

2、歸責原則不同

締約過失責任以行爲人的主觀過錯爲要件,實行過錯責任原則。

違約責任,不以行爲人的主觀過錯爲條件,實行嚴格責任原則。

3、責任方式不同

締約過失責任只有賠償損失一種,而違約責任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強制履行等方式。

4、賠償損失的範圍不同

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範圍是信賴利益的損失,而違約責任賠償範圍是履行利益的損失。

三、最新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九條【合同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