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合同驗收單一定要法人簽字嗎?

一、採購合同驗收單一定要法人簽字嗎

採購合同驗收單一定要法人簽字嗎?

對採購合同的貨物進行驗收後,驗收單由誰簽字按合同約定處理,如果約定由法人簽字的,就由法人代表簽字,沒有約定的,一般由驗收人簽字並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買受人的檢驗義務】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

第一百五十八條【買受人的通知義務及免除】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爲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爲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

二、貨物質量不合格買方可以拒絕付款嗎

當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雙方都應該按照合同約定來履行合同,一方按時付款,另一方按時提供符合約定的貨物,否則,都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因而,要是賣方提供的貨物質量不合格的,就是違約行爲,買方可以如下處理:

(1)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如買賣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的要支付違約金的,當賣方提供的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時,買方就可以拒收貨物,並要求其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2)合同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雙可以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解決糾紛。

買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透過法院打官司的方式維權索償。

實踐中,賣方提供的貨物質量不合格時,買方要求賠償的,賣方時常會找種種藉口拒絕賠償,甚至反咬一口,要求支付貨款甚至賠償。這時,就只能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了。

三、最新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條【買賣合同條款】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六百二十條【買受人的檢驗義務】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限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限的,應當及時檢驗。